在一个受到密切关注的案件中,美国最高法院今天以6-3的裁决裁定,Aereo的互联网流媒体服务违反了《版权法》,从事未经授权的广播电视节目公开表演,并推翻了第二巡回法院的裁决。 美国广播公司诉Aereo公司 (第13-461号)。
在对Aereo作出裁定时,法院试图将其决定限于Aereo的服务(法院认为该服务与传统有线电视公司的服务“等效”),并指出该法院并未解决云存储柜,远程存储的合法性问题。 DVR和其他新兴技术。但是,法院对Aereo技术背景下的公共表演权的解释仍将影响未来使用其他技术传输内容是否构成版权侵权的决定。
背景
Aereo向其订户提供广播电视流和录制服务,这些订户可以在各种与Internet连接的设备上观看选定的节目,包括智能电视,计算机,移动电话和平板电脑。 Aereo通过单独的,“小尺寸”天线来提供服务,该天线接收本地电视广播信号并将这些信号发送到Aereo服务器,在该服务器中创建嵌入在这些信号中的程序的各个副本并将其保存到想要订阅的用户的目录中查看此类程序。然后,订户可以观看所选节目近乎实时的节目(录制时会有短暂的时间延迟),也可以稍后录制。没有两个用户同时共享同一天线,也没有任何用户共享对程序的同一存储副本的访问权限。
2012年,多家广播公司在纽约南区起诉Aereo侵犯版权,并声称,除其他外,Aereo向Aereo的订户传输原告的版权内容侵犯了版权所有者公开表演这些作品的专有权。根据1976年《版权法》编纂的公共表演权包括(1)在向公众开放的场所进行的任何表演或与“家庭和社会相识的正常圈子”以外的很多人的聚会,以及(2)表演向公众的传播,无论那些公众是否在同一地点和同一时间收到表演。后一项规定,通常称为“传输条款”,已被国会添加到《版权法》中,以部分推翻最高法院先前的裁决,该裁决允许有线电视公司在不补偿版权所有者的情况下重播广播电视信号。
地方法院驳回了广播公司的初步禁令,并根据第二巡回法庭的判例认定,Aereo的广播不太可能构成公开表演。第二巡回法院依据该法院先前的判决,确认了该判决。 Cartoon Network LP诉CSC Holdings,Inc.,536 F.3d 121(2d Cir。2008)(“有线电视网”),发现有线电视公司的远程存储DVR系统没有违反公共表演权,因为每次传输均源于仅发送给单个用户的程序的唯一副本。第二巡回法庭裁定,Aereo不参与公共表演,因为 有线电视网,Aereo的系统会为每个记录制作唯一的副本,并且程序向客户的每次传输都是从该客户的唯一副本生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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